12年、15年、25年、32年……這些時長是今年以來廣州警方“團圓行動”中那些失蹤被拐兒童與家庭失散的時間。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了解到,在“團圓行動”中,廣州警方集中力量偵破拐賣兒童積案、查找被拐兒童,不斷嘗試運用DNA等技術的最新成果,對久偵未破的拐賣積案展開滾動式攻堅,讓更多的家庭團聚。
今年以來,廣州警方已找回失蹤被拐多年的兒童69名,其中被拐失蹤時間最長的達32年,最短的為12年。廣州已組織了45個家庭認親團聚,偵破拐賣兒童積案5宗(含公安部督辦案件2宗)。今年新發拐賣兒童案件1宗(賣自己孩子),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5%,廣州警方于接報后24小時內迅速偵破,成功解救被拐兒童。
警方提示,發現兒童失蹤后,應立即向派出所或撥打110電話報警,無需等待24小時,公安機關將立即啟動快速查找機制,全力查找。失蹤兒童家屬應積極向警方提供相關線索、個人的DNA樣本(父母雙方都應采集)和失蹤人的DNA檢材,由警方采集后錄入打拐DNA庫或失蹤人員庫進行比對。失蹤人或其親屬的DNA采集、檢驗工作是免費的。
今年3月,廣州警方已為尋親群眾開通了便民尋親綠色通道。警方表示,凡是被拐兒童的親生父母或懷疑自己是被拐兒童的,可以就近到公安機關設置的集中采集點免費采集DNA入庫比對。
案例一
三歲男孩玩耍一去不回
十二年后與父母相認團聚
8月16日,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公安分局組織被拐12年的羅某信與親生父母相認。2009年3月15日,從廣西來穗務工的羅先生發現年僅3歲多的兒子羅某信外出玩耍后一直沒有回家。羅先生和家人遍尋無果,向白云區公安分局棠景派出所報警求助后,警方將該案立為拐賣案件偵查。由于當時客觀條件限制,關于羅某信走失的線索極為有限,警方的查找工作十分困難。
羅先生一家人沒有放棄,一直在原地居住,等候和尋找兒子。民警將羅先生夫婦的相關信息錄入全國被拐及失蹤人員信息數據庫,長期進行滾動比對,但多年來一直都沒有新的進展。
“團圓”行動開展后,市公安局打拐辦對拐賣積案展開新一輪攻堅,向羅先生搜集了更多羅某信的照片進行對比,發現廣東江門開平市一名中學生張同學與羅某信十分相似。接到市公安局打拐辦的比對結果后,白云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迅速通過跨區域協作聯系到開平警方,由對方協助采集了張同學的DNA入庫比對,最終成功比中羅先生夫婦。
白云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辦案民警立即趕赴開平開展調查工作,并重新采集了張同學的DNA與羅先生夫婦的DNA樣本進行復核檢驗,最終確認雙方符合親緣關系。
案例二
四歲男孩被糖果誘拐
長大后主動報案尋得父母
2010年6月12日,事主陳女士到天河區公安分局員村派出所報稱,希望通過采集DNA,尋找其14年前失蹤的小孩劉某源。據她反映,1996年6月1日,當時4歲的劉某源在天河區員村三橫路山腳和另一位小朋友“阿貓”玩泥沙。據“阿貓”說,當時有一個人給了劉某源一顆糖吃,然后把他抱上摩托車帶走了,陳女士懷疑孩子是被拐走的。陳女士報案后,員村派出所立刻提取了陳女士夫婦的DNA并送檢入庫。
今年7月27日,家住廣東省清遠市的鄭某盛因懷疑自己曾經被拐賣,到當地公安機關要求采集DNA。清遠清新警方依法提取了鄭某盛的血液樣本并送檢入庫。很快,比中核查指令下發到天河區公安分局。天河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指令后,立即聯系清遠市公安局并重新提取了鄭某盛的DNA進行比對。經檢驗,鄭某盛和陳女士夫婦符合親子關系,鄭某盛就是陳女士夫婦在1996年6月1日失蹤的兒子劉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