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反映:我今年6月7日入職撫州市銳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當時與人事部門談好工資底薪是2800元,由于與公司員工不合群,我選擇重新找工作,6月27日離職,7月15日公司發放的工資條顯示僅為450元。
記者跑腿:2021年7月21日,撫州市勞動監察局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調解認為,雙方在入職告知書上約定的“工作未超過15天按培訓費(30元/天)結算工資”標準,低于撫州最低工資標準(1730元/月),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經調解,雙方協商達成了工資支付協議,撫州市銳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當即支付了該網友應得工資1128元,勞動關系自離職時解除。
關鍵詞:
撫州
離職員工
工資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