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記者注意到,萍鄉有一名男子,稱自己喜歡收藏美元,還送了少許給女朋友作為“愛情信物”。沒想到,女友在銀行兌換,被告知全是假鈔。最終該名男子被查獲,并被提起公訴。
2021年4月29日,胡某的女友拿著胡某贈予的10張百元面值的美元,到銀行柜臺兌換人民幣,工作人員清點時發現,這些美元都是假幣。之后工作人員報警。警方在胡某住所內又發現了80張百元面值的美元,經過銀行鑒定,這些美元全部是假幣。
8月27日,胡某涉嫌持有假幣罪案在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胡某明知是假幣仍持有,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2條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持有假幣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胡某辯稱自己不知道這些美元是假幣,對持有假幣的法律后果也不清楚。這些假美元都是他的伯父讓朋友周某郵寄給他的。公訴人認為,周某在郵寄的時候已經告知胡某,這些美元不能使用,可以推斷,胡某應當知道所持有的是假幣。經鑒定,胡某所持有的90張假美元折合人民幣約5.8萬多元,已經觸犯了刑法規定的持有假幣罪。
公訴人表示,在明知是假幣的情況下仍然持有,不管是自己收藏,還是對外炫耀、有無兌換使用,只要超過4000元人民幣都已涉嫌犯罪。由于胡某的女友在不知情、且沒有主觀故意的情況下使用假幣,檢察院決定對其不起訴。
目前,該案已庭審結束,法院將擇日對胡某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