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召開貫徹實施《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吹風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新《辦法》堅持依法依規、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聚焦重點領域的原則,對原《辦法》進行了全面的修訂。
對列入名單當事人實施清單化信用懲戒
新《辦法》明確實施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下簡稱嚴違名單)的主體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嚴違名單的對象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較重行政處罰的當事人。
堅持懲戒適度,全面實行清單管理。新《辦法》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下簡稱列嚴)當事人實施清單化信用懲戒。
健全信用修復制度,激勵企業重塑信用。新《辦法》規定信用修復的條件、信用修復的程序、信用修復申請的檢查核實、信用修復的撤銷、不予信用修復等具體制度。激勵失信主體在規定期限內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從而取得間接促進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效果。
列入名單企業多為不按時年報和地址失聯
據了解,截至今年8月,江西共有5.5萬戶/次企業被列入嚴違名單,集中體現在不按時年報和地址失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
江西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深化嚴違名單聯合懲戒,繼續將5.5萬戶/次嚴違名單信息共享至省直各部門;將“雙隨機、一公開”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相結合,對嚴違名單企業提高抽查檢查比率和頻次;將5.5萬戶/次嚴違名單信息向社會公示,供社會公眾、企業、政府查詢使用,將企業置于廣泛監督之下;提前篩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即將屆滿3年的企業,發送提示性短信,避免企業列嚴,建立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在公示系統地方頻道增設“信用修復”欄目。
列入名單將面臨諸多不利后果
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將面臨哪些不利后果?江西省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處處長王小慶表示,當事人被列入嚴違名單,將面臨以下不利后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在審查行政許可、資質、資格、委托承擔政府采購項目、工程招投標時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檢查頻次,依法嚴格監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不予授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榮譽稱號等表彰獎勵。同時,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將與其他有關部門共享,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