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開法院順利執結一起被執行人哄鬧法庭、抗拒執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本市男子貸款后不履約償還借款,其妻子還大鬧法院,經勸阻無效,這對夫妻被拘留。
2018年9月,本市某銀行天津分行與劉剛(化名)簽訂《個人信用貸款合同》,合同簽訂后,該行如約向劉剛發放貸款,但劉剛未依約償還借款,自2020年6月開始逾期。該行遂訴至南開法院,要求劉剛償還剩余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及復利。
在南開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但劉剛并未履行還款義務,某銀行天津分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南開法院執行局經調查發現,劉剛名下有一套250平方米房屋,且本人每月有7000元以上的固定工資收入和2000余元房屋租金收入。鑒于其不履行還款義務,南開法院依法凍結劉剛工資賬戶并查封其名下房屋。
之后,劉剛妻子王某莉(化名)屢次以劉剛委托訴訟代理人身份,要求解除對劉剛名下房屋及銀行賬戶的查封凍結措施,但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同時,王某莉還無視法律,辱罵法官、抓傷法警,嚴重破壞法院秩序,經勸阻仍不悔改。法院依法對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經過司法懲戒和批評教育,劉剛主動于拘留次日湊足全部欠款償還銀行。同時夫妻二人,寫下悔過書,法院遂作出解除拘留措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