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互聯網保險飛速發展,但由于部分保險機構違規經營、不當創新,互聯網渠道投訴激增、競爭無序,嚴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為此,中國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不符合條件的保險產品明年起將不得上網銷售。
根據《通知》,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是指保險公司通過設立自營網絡平臺,或委托保險中介機構在其自營網絡平臺,公開宣傳和銷售互聯網人身保險產品、訂立保險合同并提供保險服務的經營活動。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借助科技手段優化產品供給、改進保險服務,提高經營效率,推廣具有風險保障或長期儲蓄功能的人身保險產品?;ヂ摼W人身保險產品范圍限于意外險、健康險(除護理險)、定期壽險、保險期間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壽保險(除定期壽險)和保險期間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險,以及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人身保險產品。
同時,互聯網人身保險產品名稱應包含“互聯網”字樣,銷售渠道限于互聯網銷售,產品可提供靈活便捷的繳費方式,且應做到保險期間與實際存續期間一致,不得通過退保費用、調整現金價值利率等方式變相改變實際存續期間?;ヂ摼W人身保險業務告知文本由保險公司制定并提供,滿足內容清晰明確、文字淺顯易懂、表達簡潔流暢的基本要求,減少生僻術語的使用。保險中介機構不得擅自改變和減少告知內容,不得誘導投保人虛假陳述。
為保證消費者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在線服務,《通知》還規定,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保障每日無間斷在線服務,消費者咨詢或服務請求接通率不低于95%;應為消費者自主購買、自助服務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盡快全面實現實時核保、實時承保,如需進行體檢、生存調查等,應于收到完整的投保資料1個工作日內通知投保人,并盡快完成承保;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使用電子保單,自承保后2個工作日內送達投保人,在保險期間內根據投保人要求及時提供紙質保單,并向消費者持續提供在線保全服務。
在理賠方面,《通知》規定保險公司接收到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險事故通知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給予理賠指導。在接收到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后,保險公司認為有關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于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在接收到完整材料后,于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定,并于作出核定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如遇復雜情形,可將核定期限延展至30日。
此外,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在線申請退保,應在1個工作日內核定并通知申請人;如遇復雜情形,可將核定期限延展至3個工作日?;ヂ摼W人身險業務還應設立在線投訴渠道,接收到投訴后1個工作日內與投訴人取得聯系。
中國銀保監會人士表示,《通知》重點解決了消費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頁面、找不到投訴入口、退市產品查不到保單、買的快退的慢等服務問題。在產品開發方面,從源頭上規范了首月“0”元、長險短做等銷售誤導問題,以及退保高扣費、健康告知晦澀難懂等投訴集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