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長航鎮江分局偵破的公安部掛牌督辦特大長江系列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在江陰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張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拘役不等刑期。
“該案是長江鎮江段近年來辦理的涉案人員最多、涉案金額最大、作案工具最齊、影響最為惡劣的一起破壞長江生態的非法捕撈案件”,11月1日,長航鎮江分局發布案件詳情并予以“定性”。
審判
以養魚場作掩護乘坐快艇作案
2020年7月初,鎮江分局鎮江派出所民警在開展走訪工作時獲取線索,在長江揚中段某水域疑似有團伙從事非法捕撈活動。
經過前期走訪調查,一個以張某、徐某、朱某為骨干的非法捕撈團伙逐漸浮出水面。警方介紹,該團伙成員晚上聚集在揚中市江堤外某養魚場,以養魚場作掩護,乘坐快艇,在附近長江干線水域進行非法捕撈。
他們同期安排人員在江堤上放哨,觀察無事后再靠岸,將禁捕工具、漁獲物存放在養魚場。第二天早上,再駕車來養魚場取走漁獲物販賣獲利。
非法捕撈零容忍!分局立即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偵破該案,全力打掉這個捕運銷一條龍團伙。
安排專人放哨還養數條大狗“預警”
在掌握團伙成員信息后,分局成立專項抓捕組,周密部署,準備在該團伙再次作案時現場抓捕。
警方經前期偵查得知,該團伙為逃避打擊,不僅在江堤上安排專人放哨,還在養魚場內養有數條大狗,一有生人靠近就狂吠不止。而發現有可疑情況后,即將禁捕工具和漁獲物拋棄,駕駛快艇逃離。
為確保抓捕行動的安全和成功,根據該團伙的作案規律,抓捕組研究決定抓捕組兵分多路,在涉嫌非法捕撈船舶停泊點、養魚場及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家附近,同時實施抓捕行動。根據安排,多組同時行動,先抓人后起贓,確保人、贓并獲。
7月30日,專案組獲知該團伙當晚將出動,隨即組織20余名警力布控。7月31日凌晨1時,警方現場抓獲張某、徐某等4人,查扣涉案快艇2艘、鐵質漁船1艘、電抄網1套、電瓶5只、逆變器3臺,漁獲物50.1公斤。
現場
經過審訊,4名犯罪嫌疑人對自己非法捕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出其他同伙4人。辦案民警不顧疲倦連夜出擊,將呂某等4人抓獲,成功收網。
非法捕撈百余次共計2900余公斤
該案被公安部列為第二批掛牌督辦案件后,因案情復雜、涉及嫌疑人眾多,鎮江分局積極推進江地協作警務機制,主動加強與鎮江市公安局協作,共同追查漁獲物流向。
經過3個多月、行程12000余公里的大量走訪調查,餐飲業主張某某等30余人紛紛落網,查清“捕運銷”鏈條式團伙6個。
警方查明:從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張某等趁著夜幕掩護駕駛快艇、漁船,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工具,在長江揚中段水域非法捕撈100余次。期間,捕撈刀魚、鮰魚、江蝦等水產品共計2900余公斤,并銷售給張某某等餐飲業主,共計非法獲利40余萬元。
警方表示,這一案件的偵破,有力震懾了長江非法捕撈行為,對推動長江江蘇段“十年禁漁”起到了積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