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證7000元,辦兩個可以優惠500元。”在生活中,我們時常見到不少辦證的小廣告,各種仿冒證件應有盡有,但最后,往往是“錢證兩空”。近日,西青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分別判處被告人楊某某、門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
自2018年7月起,被告人楊某某從他人處辦理各種虛假證件,每份證件中含有假證書和仿冒紅頭文件評審表的網站地址。
隨后,他將這些虛假證件以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通過微信群認識的被告人門某某。二人通過微信與對方取得聯系,并通過微信進行錢款交易。被告人門某某從楊某某處得到假證后,再利用多個微信號聯系買家。他出售虛假證件的價格為7000元到1萬元不等。經查,這些虛假證件均為偽造的天津市各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
西青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門某某,非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均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售假用假都犯法
首先,職業資格證采用特殊紙張進行印刷,并印有專門的防偽標記,犯罪分子無法全盤仿制;其次,請登錄國家官方網站查詢職業資格證真偽,切莫輕信犯罪分子提供的仿冒網站。
制售假證是嚴重違法行為,使用假證的行為同樣觸犯法律。買賣偽造的國家機構證件的行為,嚴重沖擊著社會誠信體系,影響著全社會的安全穩定。
考證怎有捷徑走,勤奮苦讀方為真,請大家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來取得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