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33個月,國內航空公司恢復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以互聯網旅游平臺去哪兒為例,已收到部分國內航司的通知,并第一時間上線提示用戶知曉:自11月5日(出票日期)起,恢復收取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
根據提示來看,此次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的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收取1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線20元。以京滬航線為例,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至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的飛行距離為1178公里,按規則單程機票將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
此次恢復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與近期國內航空燃油價格上漲有關。2018年6月5日,航空公司恢復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此后不到一年時間里,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經歷三次上調。而后自2018年12月5日開始下調,直至2019年1月5日,航空公司暫停收取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
乘客在通知生效前購買機票,而后改簽,怎么辦?
如果乘客在11月5日前購買了一張11月10日出行的機票,即便乘客11月9日改簽,只需按照航司規定支付改期費用,而不用收取燃油附加費。
恢復征收燃油附加費,對航空公司和旅客出行有何影響?
據悉,對航司來說,航線距離長短不一,但長距離航線的占比略高,平均下來單客收入將上升約16元,一定程度上減輕航線燃油價格上漲帶來的成本。而對商旅客和探親旅客而言,出行是剛需,即便往返增加40元費用,也不會影響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