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對本市相關戶口政策進行調整優化,在老年人投靠子女來津落戶、華僑子女辦理出生登記、本市生源外地高校在校生回津落戶等方面推出多項便民利民新舉措。據介紹,上述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
老年人投靠子女來津落戶
辦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公民,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或已辦理退休手續,來津居住滿6個月,成年子女均為京津冀常住戶口(已注銷戶口的現役軍人、出國定居人員除外)且至少一人為本市常住戶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可以申請在津落戶;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華僑子女辦理出生登記
辦理條件一:
夫妻雙方均為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戶口已注銷的華僑;或者一方為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戶口已注銷的華僑,另一方為外國人,其在國內出生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可以在本市的(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
辦理條件二:
本人出生在外國且具有中國國籍,年齡未滿18周歲,父母雙方均為在外國取得永久居留權、戶口已注銷的華僑,回國后準予在本市的(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經公安分局審核后辦理。
本市生源外地高校在校生回津落戶
辦理條件:
本市生源、外省市普通高校在讀學生,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可以申請將戶口從學校學生集體戶遷回本市。
出國留學人員回津落戶
辦理條件:
原為本市戶口,遷出后在外地注銷的留學回國人員,未在國外入籍或定居,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可以申請在津恢復戶口(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