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的生活節奏變快,外賣服務給人們帶來了極大的便利。然而,穿梭于復雜的城市交通環境,外賣小哥因“與時間賽跑”,交通事故頻繁發生。那么,外賣員在送餐途中不慎撞傷人,責任應如何承擔?近日,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民四庭,審理了一起外賣騎手送餐途中撞傷人引發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責任糾紛案。
2020年的一天,孟某騎電動車送餐途中,撞倒騎自行車的劉某,致其骶、胸多處椎體骨折、腰部外傷,花費醫療費7000余元。經交警大隊認定,孟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孟某與天津某信息技術公司系勞務雇傭關系,該公司作為投保人以孟某為被保險人在保險公司投保了雇主責任險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事故發生后,劉某要求孟某所在公司及保險公司賠償包含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在內的多項損失,但對方聲稱只賠付醫療費,其余損失均不承擔。劉某為維護自身權益訴至南開區人民法院。
劉某起訴時,僅提出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萬余元。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后,依托多年辦案經驗,判斷劉某傷情可能已構成傷殘??紤]到法律應當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承辦法官向劉某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引導其充分行使權利,保障自身利益。
劉某了解相關法律后,提出對傷殘等級、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進行鑒定的申請,并增加殘疾賠償金的訴訟請求。經鑒定,劉某傷情符合九級殘疾,承辦法官根據鑒定結論及有關證據,依法支持其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保險公司及某信息技術公司承擔相應責任。目前,保險公司已履行判決義務,劉某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維護。
法官說法
因外賣小哥與配送平臺之間用工模式不同,各方需要承擔責任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在此提醒外賣小哥:騎行送餐時應遵守交通法規、謹慎行駛,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同時各配送平臺也應規范用工,加強對騎手的管理培訓及安全知識教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管理方式和更加完善的運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