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江蘇省紅十字會條例》正式實施。條例明確了“三救”“三獻”的工作開展,即:救援、救護、救助,在戰爭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中,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提供人道救助,參與災后重建,在和平時期開展應急救護培訓,組織志愿者參與現場救護,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參與開展無償獻血、造血干細胞捐獻以及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宣傳動員、捐獻服務、表彰激勵、緬懷紀念等工作。條例禁止利用紅十字標志和名稱牟利,禁止以任何形式冒用、濫用、篡改紅十字標志和名稱。同時將提高紅十字會公信力作為規范的重點內容,注重加強監督制度建設,形成了理事會決策、執委會執行、監事會監督的新型治理結構,接受內部監督、法律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紀檢監督等全方位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