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華永道發布《2021年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分析》顯示,2021年度共有299家保險機構收到監管罰單2020張,處罰金額約2.81億元。
從2021年季度處罰數據看(罰單數量和處罰金額),一季度較2020年同期持平,二季度與2020年均保持全年最低水平,三季度較2020年監管處罰激增,隨即四季度明顯回落至全年最低。從2021年下半年的變化可看出,銀保監會下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有關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后監管處罰力度加強。
從處罰的機構類型看,2021年財產險公司收到年度最多罰款,罰款總金額約1.85億元,占比66%;同時,財產險公司收到的罰單數量也最多,達1104張,占比55%。財產險違規事件中,“編制虛假材料”和“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出現頻率最高,且單次平均受罰金額高。
從人身險公司來看,2021年56家人身險公司共收到523張罰單,占全年罰單總量26%,罰款金額合計5866萬元,占比21%。累計罰款金額和罰單數量均低于財產險,位居第二位。人身險公司年度前五大違法違規事由為: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欺騙投保人以及虛列費用。
從保險中介機構來看,2021年178家保險中介機構共收到348張罰單,占罰單總量17%;累計罰款金額達3605萬元,占比13%??傮w上看,監管針對中介機構的罰單具有“小而散”的特點,即處罰涉及的中介機構眾多,但罰單金額較財產險和人壽險稍少。其中,保險專業代理無論在收到的罰單數量還是罰款金額上,都占據了年度保險中介機構處罰總量的約70%,單張罰單均額約10萬元,是監管針對中介機構的重點檢查對象和罰款重災區。
從其他行政處罰情況看,2021年銀保監系統開出的2020張罰單中,除罰款、警告以及責令改正外,還涉及吊銷許可證、停止接受新業務、禁入等更為嚴厲的處罰。
從前述匯總處罰可以看出,當前的監管將費用真實性、消費者保護作為重中之重,保險機構在注重公司財務核算、業務管理費用管理、內控管理的同時,還應及時按照銀保監會于年度發布的消保相關條款,及時建立健全自身的消保監管自評機制,減少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升企業自評及監管機構評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