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滄州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4.36,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濃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超省定目標9個百分點;優良天數達267天,同比增加20天,占比73.2%。
2021年,滄州市先后出臺深入實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十條措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深入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堅持PM2.5與臭氧協同控制,加快實施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大力實施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全力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加強重點工作督導推進,新華區2家企業完成退城搬遷;全市查處不達標重型柴油車1萬余輛次,完成重型柴油貨車達標整治2098輛次;檢測非道路移動機械6608輛次,處罰30家次,罰款14萬元;檢查整治各類揚塵問題1000余個,已全部交辦整改完成。
聚焦夏季臭氧污染管控、重點時段空氣質量保障、碳達峰、碳中和等工作,組織開展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和涉VOCs工業企業專項督導檢查,共排查企業30余家,發現問題20余個,已全部完成整改。推動落實清潔取暖改造、工業企業達標整治、移動源管控、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等措施,進一步減少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