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南京部分區域實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第八年,也是浦口全域禁放的第三年。臨近春節,浦口公安分局組織警力嚴厲打擊非法運輸、儲存、販賣煙花爆竹等違規違法行為。1月中旬,浦口公安分局接到多名群眾舉報稱,有中小學生在街面燃放“擦炮”“摜炮”“仙女棒”等煙花爆竹禁放品,民警順藤摸瓜找到了這些煙花爆竹的銷售點,竟然是一家文具店。
1月21日下午4點,民警對這家文具店進行了突擊檢查,發現店主將煙花爆竹藏于文具店內一間較隱蔽的房間進行銷售。經清點,現場查獲“漫天花雨、滿地珍珠、空中戰將、螞蟻上樹”等十余種煙花爆竹12箱。店主承認自己為了過年大賺一筆,趕在春節前從鄰近的安徽地區批發來這些煙花爆竹進行銷售。目前,這名為了營利無視法律法規的店主李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浦口警方行政拘留。
1月20日下午5點,浦口公安分局民警在路面執勤對一輛面包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神色緊張,回答民警問題時閃爍其辭,種種反常的跡象引起了民警高度警覺。
執勤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細致檢查。經查,該輛面包車后座椅全部被拆除,里面竟然放置了10余箱煙花爆竹。駕駛人在未取得運送煙花爆竹資質的情況下駕駛私家車滿載煙花爆竹,涉嫌非法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民警立即對駕駛人及涉案物品、車輛依法予以扣留,及時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目前,駕駛員方某已被浦口警方采取治安處罰。
此外,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保障轄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連日來,浦口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各大隊也按照統一部署,通過發放宣傳單、懸掛條幅、張貼海報等方式,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強化轄區群眾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同時,浦口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近兩年,“仙女棒”“煙花棒”等“冷煙花”悄然興起,而“冷煙花”同樣可以灼傷人體、引燃物品,也已被納入煙花爆竹管理,不得在禁放區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