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1、開店需要以下手續:
(1)、店鋪選址;
(2)、辦理營業執照;
(3)、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4)、稅務局辦稅務登記。
2、開店需要以下證件:
(1)、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八條,依法設立的營利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分店需要辦營業執照嗎
1、分店需要辦營業執照嗎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分店與總店在同一轄區內,只要在總店的營業執照中注明即可;如果不在同一轄區的,需要另外辦理營業執照。
(1)《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2)《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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