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趙法官,錢收到了!這速度也太快了,我都不敢相信,昨天才立案,今天就能收到款!”原告肖某激動地握著承辦法官趙玉濤的手表示感謝。
7月5日上午,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肖某將一面印有“秉公辦案 廉潔高效”的錦旗送到鄧州法院立案庭速裁部門,對立案庭速裁法官高效辦案、盡心盡力的工作態度給予高度認可和誠摯的感謝。
案情回顧:原告肖某在鄧州城區銷售飼料,被告夫妻二人在劉集鎮養牛、售賣牛肉。2023年4月起原告開始給被告提供飼料用于養牛,雙方約定2023年年底一次性結清貨款。但到年底后被告卻一直推諉,在原告多次討要下,僅支付部分貨款。截至2024年7月立案時,被告仍拖欠原告20000元貨款尚未結清。原告無奈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認為該案件標的額較小、事實清楚、爭議不大,并且原、被告之間并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本著維護雙方共同利益、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的原則,決定先調解,結果在和被告聯系的過程中出了點小問題,被告夫妻雙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承辦法官注意到被告夫妻在劉集鎮售賣牛肉,于是通過劉集鎮某村的小組組長聯系到被告,在電話調解過程中,法官從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的角度出發,心平氣和地與被告溝通,希望被告換位思考、相互體諒,并向被告釋明依約支付貨款的必要性和不支付貨款需承擔的法律后果。最終,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被告同意立即給付原告貨款,原告當場撤訴。承辦法官高效、公正、便民、負責的工作態度也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至此,該案順利化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群眾之事無小事,一面錦旗,既是對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勵。下一步,鄧州法院將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探索并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方式,持續提升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供稿:劉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