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獲悉,2021年西藏自治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935元,比2020年增長2337元,增速16.0%,為歷史新高,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5.5個百分點,增速全國第一,比排名第二的省份高出4個百分點。
據了解,西藏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多年保持良好增長勢頭,已連續19年保持兩位數的增速,并且連續7年保持全國增速第一。在增速領先的同時,西藏在增量上也加快追趕,2021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5年翻番,在2017年首次突破萬元大關,2018年達11450元后,逐年縮小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至2021年已與全國平均水平相差1966元,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的89.4%。
從各地市水平來看,全部7地市增速均超過15%,其中日喀則市、昌都市、山南市、拉薩市增速達到16%以上;拉薩市和林芝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萬元大關,已高出全國平均水平,山南市基本達到國家平均水平。
從收入結構上來看,仍以工資性和經營性收入為主,兩項收入約占總收入的80%。但也呈現結構優化、構成項“三升一降”的特點。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收入占比有所提高,經營性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據介紹,2022年西藏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將保持在10%以上的增速,保持增速穩定較快,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進一步縮小。同時,西藏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也對農牧民增收工作提出了具體目標:到2025年,西藏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