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財政廳制定出臺《河北省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根據《辦法》,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最高獎勵金額100萬元。
《辦法》所稱重大違法行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較大數額罰沒款的行政處罰是指對公民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合計1萬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合計10萬元以上的行政處罰。
《辦法》規定,舉報下列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結案后,給予相應獎勵:(一)違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二)具有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違法行為;(三) 市場監管領域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
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對于不屬于重大違法行為的舉報,綜合考慮涉案貨值、社會影響程度等因素,可以給予200元至1000元獎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