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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人壽官網15日公告稱,收到監管部門《監管意見書》(人身險部函〔2022)344號)。公司堅決落實《監管意見書》各項要求,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依法獨立自主經營,保護公司資產、資金安全。
前海人壽表示,目前,公司經營一切正常,業務和人員穩定,公司將不斷加強管理,主動優化業務結構,持續提升經營能力,確保公司穩健運行。
前海人壽官網公告截圖。15日稍早時候,前海人壽官網披露《監管意見書》顯示,近日,前海人壽股東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在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發布公告,稱已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臨時會議,免去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沈成方的公司董事和總經理職務,免去陳琳的公司監事等職務。
監管部門表示,經核查,前海人壽對召開上述會議不知情,會議未按照公司章程和監管要求向全體董事和監事發送通知,且未提前通知監管機構。上述會議違反了有關規章。臨時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對應由前海人壽決策的事項提出具體意見,直接干預前海人壽正常經營,不符合有關監管要求。
前海人壽官網公布的文件截圖。針對上述問題,監管部門對前海人壽提出立即進行問題整改、嚴禁股東不當干預公司經營、切實維護公司局面穩定的監管意見。
《監管意見書》顯示,銀保監會已對前海人壽實際控制人姚振華進行了監管約談,責令改正違規問題。前海人壽應依法通知各股東、董事會成員,上述臨時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臨時會議相關程序及決議不符合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應立即糾正不當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前海人壽股東要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嚴格依法依規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責任義務。公司董事應盡職、審慎履職,獨立董事應發表客觀、公正的獨立意見,誠信、獨立履職。(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