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2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
“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是進一步減輕(經濟)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范因病致貧返貧、筑牢民生保障底線的重要舉措?!鼻嗪J♂t療保障局副局長呂東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該省全面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建設,形成了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等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體系,在破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資料圖片)
但呂東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群眾對醫療保障需求的日益增長,醫保制度功能發揮和群眾期盼還有一定的差距,還存在托底保障功能不強、一些大病重病患者負擔較重等問題。
據悉,日前,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制定印發了《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共8部分20項內容,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呂東介紹,《實施方案》精準確定醫療救助對象范圍,明確醫療救助對象具體包括特困供養對象、孤兒、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含享受殘疾人生活補貼的重度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含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等人員。以上救助對象人數為70.12萬人,基本上實現了對困難群眾和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大病患者的全覆蓋。
同時,《實施方案》明確要強化三重制度綜合保障。
在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方面,青海省在現有資助參保政策的基礎上,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中的未成年人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按當年個人繳費標準的50%給予資助;2022年至2025年,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逐年按80%、70%、60%、50%遞減的比例給予資助。開通醫療救助對象、過渡期內穩定脫貧人口全年參加居民醫保繳費綠色通道,不受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政策限制。
在促進三重制度互補銜接方面,青海省夯實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統一為年度內累計達到12000元,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80%,不設封頂線;對特困供養對象、孤兒、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的傾斜保障政策。同時,增強醫療救助托底功能,最大限度防止因病返貧、因病致貧;具有多重救助身份的人員,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待遇。
此外,在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方面,《實施方案》明確,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年度內累計超過2500元以上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救助;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年度內累計超過6000元以上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5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額為2萬元。
在新聞發布會上,青海省總工會權益保障部副部長藺芳介紹,2016年下半年,青海省總工會啟動職工醫療和生活互助保障計劃,一年一期,今年已是第六期。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計參互職工177萬人次,資金總規模近1.8億元,結報11萬人次,結報費用達1.4億元,職工個人最高結報費用為21萬元。
青海銀保監局人身保險監管處處長徐靜介紹,2022年上半年,青海全省商業健康保險累計為7.56萬人賠付支出2.5億元,賠付金額同比增長32.34%,對于穩定人民群眾保障預期、釋放消費潛力、推動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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