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薛仁政報道:近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結合“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推進,印發實施《廣州市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斗桨浮诽岢?,本次試點單位將主要分布在黃埔區、南沙區等7個區域,預計2023年年底前,廣州市危險廢物產生和收集比例達到1:1,實現產收基本平衡。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明年基本建立收集轉運體系
目前,廣州市共有危險廢物綜合收集單位5家,具備收集能力31.48萬噸/年;另有廢礦物油收集單位6家,具備收集能力8.05萬噸/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11家,具備收集、利用處置能力59.08萬噸/年。
根據廣州市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及已有收集單位建設情況,擬新增集中收集單位9個,新增集中收集能力32.5萬噸/年。
預計2023年年底前,廣州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單位達到20家,總收集能力72.03萬噸/年,危險廢物產生和收集比例達到1:1,實現產收基本平衡。2023年年底,廣州市危險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將基本建立,實現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全過程規范化管理。
黃埔區為本次規劃重點區域
據了解,2021年廣州市危險廢物產生量為72萬多噸,主要來源于黃埔區、南沙區、增城區、白云區、番禺區、花都區、從化區等7個區域,約占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99%。其中,黃埔區產廢總量達到35.84萬噸,占比達到49.17%。
因此,《方案》提出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單位布點以上述7個區為主,其中黃埔區規劃建設新增點位3處,新增收集規模15萬噸。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等4個中心城區暫不設置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點,已取得環評批復的危險廢物收集項目直接納入試點規劃。
助力“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推進
《方案》要求試點單位依法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在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上如實申報所收集的危險廢物種類、來源、數量、貯存和轉移等信息。
關于生活源廢鉛蓄電池,《方案》要求相關單位“收集個人、家庭等生活源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時,轉移至集中貯存點前的收集環節豁免管理,應按要求做好相關臺賬記錄和交接記錄,無需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切實解決生活源廢鉛蓄電池收集過程管理難題,有效推動廢鉛蓄電池安全回收處置,維護全市生態環境安全。
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廣州市將以國家和省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有關要求為指引,著眼于解決實際問題,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為進一步強化全市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奠定基礎,助力“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