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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購藥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
本報訊(實習記者柴嶸)9月1日起,北京醫保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將實行定向使用。近期,很多北京醫保參保人員關心,今后在定點藥店購藥時,如何使用個人賬戶?對此,北京市醫保局表示,參保人員在定點藥店自主購藥的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但可持社??ㄊ褂帽救藗€人賬戶(含共濟賬戶)進行支付。
對于使用外配處方購藥的參保人而言,參保人須持社??ê投c醫院開具的外配處方,到定點藥店購藥,購買藥品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定點藥店通過醫保信息系統下載外配處方信息進行醫保分解,其中醫保范圍內的藥品費用,由醫?;鹬苯又Ц?,其他需要由個人繳納的自付或自費部分,通過本人個人賬戶(含共濟賬戶)支付,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現金補足。參保人員在使用個人賬戶支付時,需要輸入本人個人賬戶支付密碼。
對于自主購藥的參保人員,在定點藥店自主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但可持社??ㄊ褂帽救藗€人賬戶(含共濟賬戶)進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現金補足。參保人員在使用個人賬戶支付時,需要輸入本人個人賬戶支付密碼。
此外,市醫保局提醒,自2022年12月1日起,共濟賬戶功能正式生效。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含共濟賬戶)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后發生退費時,醫藥費用按原渠道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