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財產品是什么?
信托理財產品是由信托公司發行的,其收益率相對較高,但風險也相對較高。因此,在選擇信托理財產品時,需要仔細了解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選擇信譽良好、經營穩健的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開展哪些業務?
根據中國銀監會頒布的各項業務監管指引,公司可以開展的信托業務包括:
1、銀信合作類信托業務(優勢業務):
依托大股東的資源優勢,公司發行單一或集合類信托產品,與銀行理財產品對接,投資于信貸資產、銀行票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新股申購等具有穩健回報的資產,為銀行盤活存量資產、發展中間業務、挖掘客戶需求提供有效的途徑,同時滿足客戶多樣化的融資安排。
2、基礎設施類信托業務:
利用貸款、股權投資等方式,將信托資金運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及政府重大工程項目(如城市集中供水、供熱、供氣以及高等級公路、橋梁、機場、道路等項目),為基礎設施項目搭建融資平臺,為委托人獲取穩健的投資收益。
3、房地產類信托業務:
利用貸款、投資、租金收益權買賣、融資租賃等金融工具為房地產企業提供資金支持與金融服務。特別關注擁有收益型物業的房地產企業,積極探索房地產投資信托,為委托人提供投資房地產的專業理財途徑,分享房地產行業利潤。
4、證券投資類信托業務:
篩選優秀的證券投資管理公司進行合作,為委托人提供專業的證券投資理財服務,獲得證券投資收益。該類信托產品分為兩種:一種是針對追求穩定收益的投資者,公司將信托資金投向股票一級市場、包括新股申購、定向增發、擬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等;另一種是針對追求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者,公司通過與具有較高市場運作能力的私募基金或資產管理公司合作,通過結構化設計,將公眾投資者作為優先受益人、而合作方作為劣后受益人,將信托資金主要投向股票二級市場,進行股票投資。
5、中小企業發展類信托業務:
公司與地方財政部門合作,聯手一定實力的擔保公司,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而設計推出的信托計劃。入選中小企業由財政部門、信托公司、擔保公司共同確定,根據遴選企業數量與用款額度確定信托規模,財政部門將認購其中一部分,一方面是對該項目增信,另一方面此部分信托收益直接作為信托費用,間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其余部分由信托公司募集,并采用貸款方式分戶投放。所有貸款均由擔保公司全額擔保。
6、私人股權投資(pe)類信托業務:
是指信托公司將信托計劃項下資金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國銀監會批準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信托業務,為信托計劃委托人謀取超額的投資收益。
7、資產證券化信托業務:
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證券的過程。這里的資產包括銀行信貸資產、企業動產和不動產。
8、財務顧問業務:
指公司憑借專業知識、行業經驗、人力及金融資源,向客戶提供咨詢、分析、方案設計等專業化、增值性的綜合性投資銀行業務。財務顧問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常年財務顧問、收購兼并顧問、企業重組顧問、戰略規劃顧問、融資顧問等。
9、債券承銷業務:
是指公司承銷國債、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和企業債券的中介業務。承銷的債券主要面向信托客戶和機構投資者銷售。公司提供企業債券融資信息咨詢和策劃、企業債券發行方案的設計和發行承銷并兌付等方面的服務。公司已參與了近十家企業債券的承銷工作,具備企業債券副主承銷商資格,領先于其他信托公司。
10、其他信托業務:
除上述業務品種外,公司還可以從事公益信托業務、公司委托理財業務、融資租賃業務、股權代持業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