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匯算干貨指南有哪些?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是2019年以后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內在要求,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需要說明的是: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個稅年度匯算不申報會怎么樣?
1. 需要處罰;
2. 申報不真實,可能影響個人信用。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個人義務,未委托企業幫忙進行會被罰款和滯納金。企業未辦理會被加收罰款和滯納金。建議個人及時辦理申報,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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