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只開一周的藥,慢性病患者開藥“跑斷腿”……這樣的難題今后有望緩解。近日,廣東省醫保局印發《關于推動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做好慢性病用藥供應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醫療機構為參保人開具處方,處方醫保用藥量可根據病情需要放寬至4周-12周。
【短評】現實生活中,有的醫院對慢性病患者只能開一個星期的藥,有的開半個月的藥,有的可延長至30天,各地規定不一致,醫生的做法也不一。由于慢性病患者多為老年人,幾乎離不開藥,不少老年患者頻繁往來于醫院,增加了不少負擔,因而許多人呼吁為慢性病老人延長開藥周期。廣東出臺的這一規定順應了民意,值得點贊。當然,慢性病延長開藥周期意味著患者有可能一次性開很多藥,不排除某些人利用這種機會非法倒賣藥品。所以,在延長開藥周期的同時,也要對違法倒藥現象予以嚴厲打擊。
關鍵詞: 慢性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