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的通知》,明確要求,對于湖北省以外地區,不能采取停診的方式,將日常醫療服務一關了之。對于急危重癥患者,應給予及時有效救治,不得推諉拖延。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醫療衛生系統派出了大量醫務人員馳援一線,支持湖北省和武漢市開展醫療救治工作。與此同時,部分地區出現了醫療服務受到削弱,群眾基本就醫需求不能及時得到滿足等問題。
為滿足群眾疫情期間的基本就醫需求,依據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本地區疫情防控形勢的分析研判,梳理當前面臨的主要困難和突出問題,有序推動、逐步加強日常醫療服務管理。
湖北省和武漢市目前仍然是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主戰場,要毫不放松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重點保障腎功能衰竭、腫瘤以及其他需要維持定期治療患者的醫療需求,保障孕產婦、兒童、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醫療服務,保障必須的急診服務。
對于湖北省以外地區,要緊密結合疫情發展形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醫療服務,不得搞一刀切,不能采取停診的方式,將日常醫療服務一關了之。要在科學防控的基礎上,維護合理醫療服務秩序,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通過測算各臨床科室患者就醫需求,對可調用的醫療資源及時進行合理分配和調整,保證現有醫療資源有效利用最大化。要大力推行非急診預約掛號、預約檢查,引導患者分時段就診,減少人群聚集。加強門診患者預檢分診,科學間隔每名患者就診時間,嚴格執行“一人一診一室”,減少交叉感染。
同時,要組建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的醫療機構,要繼續完善分級診療模式,將診斷和治療方案明確、病情穩定的患者轉診至居住地附近的醫聯體內醫療機構就診。有效開展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加強線上就醫指導,發揮“互聯網+醫療”的優勢作用。
對于門診慢性病患者,視患者病情可以將其處方用量延長至12周;必要的檢驗檢查和常規復查等,可指導患者在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并通過電話隨訪等多種方式加強遠程指導;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用,加強家庭醫生團隊對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
對于腎功能衰竭患者、腫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重癥患者,原則上醫療機構應當提供不間斷的醫療服務;確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繼續提供的,應當由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具備相應醫療能力的醫療機構接續承擔。對于孕產婦和新生兒,堅守母嬰安全底線。對于擇期手術患者,要加強與患者的解釋溝通,爭取獲得患者的理解,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另行確定手術時間。(記者 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