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企業克服境外疫情造成的不利影響,實現境外業務穩定發展,促進福建“海絲”核心區建設取得新成效,日前省商務廳制定出臺了《推進“絲路投資”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措施從推動企業參與國際產業鏈、供應鏈重塑,提升國際產能合作質量水平,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園區有序發展,拓展基礎設施領域合作等方面發力,支持對象為對外投資企業、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以及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和“兩國雙園”牽頭建設單位。八條措施主要內容為——
對赴境外投資制造業、農林牧漁業、能源礦產資源開發業,實際投資額500萬美元(含)以上的,由省級財政按5‰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勵。其中,對投資“一帶一路”沿線及RCEP等重點區域的項目,按照6‰的比例給予支持。
對境外項目從國內采購設備、原材料,從境內口岸到境外口岸的運保費支出超過100萬元(含)的,由省級財政按20%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助。
對境外經貿合作園區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建設和招商引資等相關費用支出,按20%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助。境外投資企業入駐我省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年租金超過50萬元(含),以及企業回運權益內資源性產品,境內外口岸之間的運保費支出超過100萬元(含)的,均可以享受省級財政一定比例補助。
同時,我省鼓勵有實力的省級以上開發區牽頭建設“兩國雙園”,對已深入開展可行性研究、制定較完善的工作方案,并已明確境外合作對象的,一次性給予開發區管委會200萬元支持。
此外,年完成對外承包工程營業額500萬美元(含)以上,或者年外派勞務1000人(含)以上,規模居全省前10位的企業,都可享受一定比例獎勵。企業用于境外項目的一年期(含)以上貸款,由省級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額1%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貼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