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管局木耳鎮市場監管所根據舉報,對渝北區毛順明農副產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食品加工點使用工業松香進行脫毛。經檢驗,清洗豬頭肉使用的殘留松香、熬制時使用的松香和未使用的松香主體成分均是松香酸(工業松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構成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的違法行為。2021年10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通報10個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上述案件被列為第二大案例。
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工業松香對人體有哪些危害?消費者如何識別?記者采訪了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有關專家。
松香脫毛食品有毒
松香是一種使用普遍、輔助脫毛效果較好的脫毛物質,脫毛用的木松香本身對人體毒性不大,但其常常含有鉛等重金屬和有毒化合物,經過反復熬煮加熱后會產生有害物質污染畜禽肉。
除此之外,松香在氧化后產生的過氧化物會嚴重損害人體的肝臟和腎臟;同時松香在高溫情況下還會發生氨解反應,產生大量氨氣,損害操作工人的身體健康,同時污染周圍環境。
市場監管部門早有規定
了解了松香的危害,我們再來看一看國家監管部門對使用松香對畜禽肉脫毛的相關規定。早在2016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就對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的《關于工業松香脫毛有關問題的請示》(陜食藥監字〔2016〕32號)作如下回函:
一、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標準(GB2760-2014)》和《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NY467-2001)》規定,松香甘油酯作為脫毛劑,可用于畜禽脫毛處理工藝,工業松香不可用于畜禽屠宰拔毛操作。
二、對于利用工業松香脫毛后的肉加工鹵肉的行為,應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進行處罰。
上述事件中,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構成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的違法行為。
此外,以松香加工出來的食品是絕對不能食用的,因而松香也未被列入GB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加工助劑的名單中。
三招辨別用松香脫毛的畜禽肉
廣大消費者如何辨別用松香脫毛的畜禽肉?
一是看畜禽胴體是否水腫。松香要在高溫情況下才能拔毛,經過高溫松香脫毛的畜禽胴體會膨脹,有點水腫現象。
二是看家禽頭部。使用松香拔毛的畜禽一般會在眼、鼻、口處有黑色殘留,稍加注意就能發現。
三是看表皮。手工拔毛的畜禽,因為要經過開水浸泡,所以拔完毛后其表皮呈現出真實的肉色,而用松香拔毛的畜禽,其表皮往往十分光滑,并非呈現出真實的肉色,略有偏黃。但當這種肉禽再經鹵料加工后,其殘留物的顏色和氣味被調料掩蓋,給消費者的識別帶來很大困難,因此建議廣大消費者要到正規的商超或副食品加工門店購買醬鹵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