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打官司特別麻煩,沒想到不用出鎮,麻煩事就解決了。”香菇種植戶龐某不停感嘆。
發出相同感慨的還有本案被告老李。今年5月,老李在龐某處收購了一些香菇,但因為自己也是散戶收購,資金回籠不及時,暫時拖欠了龐某貨款,被龐某一紙訴狀告上了法院。
西峽法院丁河法庭在立案審查環節發現,龐某和老李都是丁河鎮邪地村人,為了給當事人減輕訴訟成本,將矛盾徹底化解在源頭,丁河法庭庭長賈穎決定依照“人大代表聯絡站+法庭”聯調機制,邀請鎮人大代表同時擔任邪地村支部書記的龐國順共同開展訴前調解。
“大家都是一個村的,低頭不見抬頭見,互相理解下對方的難處!”在丁河法庭的“菌香果甜”調解室,龐國順和賈穎分別與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經過調解,龐某表示由支書出面作保,自己愿意再寬限老李一個月,老李也表示自己會盡快籌集資金還款。從提交立案申請到雙方達成協議、原告申請撤回訴狀,僅用時兩天。
“人大代表聯絡站+法庭聯調機制的建立,既可以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熟悉選區、選民情況的地緣優勢,也可以充分借助法官法治化解糾紛的業務優勢,長此以往,訴源治理的效果會越來越好。”賈穎表示。為推動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西峽法院與縣人大建立起了“人大代表聯絡站+法庭”聯調機制,統籌推進人大代表聯絡站與人民法庭共建共融,推動矛盾糾紛源頭解、就地解、實質解。該工作機制建立以來,西峽法院依托全縣19鄉鎮街道的人大代表聯絡站,設立“法庭聯系點”和“法官駐站開放日”,根據案情邀請人大代表進法庭或者法官進站進行聯合調解,通過“代表說法+法官釋法”,用“法理+情理”相結合的方式化解矛盾,切實將代表聯絡站的陣地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法院“促公正、提效率”的強大動力。(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