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在證監會官網檢索獲悉,證監會近日向孫求生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內幕交易新城控股股票,決定沒收孫求生違法所得65.43萬元,并處以130.87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指出,孫求生與新城控股時任董事長王某華認識十幾年,2019年7月1日孫求生知悉王某華因涉嫌猥褻兒童接受公安機關調查后,7月2日、3日突擊賣出“新城控股”,其在敏感期內為了避損而賣出“新城控股”的動機明顯。
此次內幕交易的主角孫求生,目前為上海雙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他與新城控股時任董事長王某華是同齡人,均出生于1962年。
處罰決定書顯示,孫求生與王某華認識十幾年。2019年7月1日,王某華曾叫孫求生到其辦公室見面,協助其處理因涉嫌猥褻兒童被受害者家屬報警事項。就在當天,孫求生就上述事項被派出所民警帶到派出所進行問詢,在離開派出所時,他看到王某華也在派出所接受問詢。
次日中午1點左右,王某華之子王某松接到派出所電話后于當天晚上11點左右前往派出所,聽取王某華對于接下來工作的安排。
緊接著在7月3日上午9點半左右,王某松通知新城控股多位董監高成員,定于當天中午召開會議,并口頭告知王某華在派出所配合調查。當天下午16時30分左右,王某松在派出所領取了書面拘留通知書。據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書,“我局已于2019年7月2日16時58分將涉嫌猥褻兒童罪的王某華刑事拘留”。新城控股董事會自此確認時任董事長王某華被刑事拘留事宜,由董事會秘書陳某組織開展信息披露工作,當晚向上交所網站上傳信息披露文件,并于7月4日刊載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
證監會指出,王某華涉嫌猥褻兒童接受公安機關調查事項,在信息公開前屬于內幕信息,該信息形成于2019年7月1日,公開于2019年7月4日。
也正是在7月1日獲知王某華接受調查后,孫求生及妻子錢某娟的證券賬戶在接下來兩天開始賣出新城控股股票。其中,“孫求生”證券賬戶在7月2日、3日賣出新城控股股票2.5萬股,成交金額103.62萬元;“錢某娟”證券賬戶賣出新城控股股票2.5萬股,成交金額103.84萬元,避損金額合計65.43萬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孫求生承認上述交易行為是其本人做出的。
證監會指出,孫求生賣出“新城控股”的時間與獲悉內幕信息的時間、內幕信息的形成時間高度吻合,其在敏感期內為了避損而賣出“新城控股”的動機明顯。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
對于孫求生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孫求生屬被動知悉內幕信息,主觀惡意不強以及孫求生對調查工作較為配合,認罪態度端正等情節,證監會表示已在量罰時依法予以了充分考慮。
孫求生及其代理人同時指出,孫求生熱心公益,作為一名民營企業家,一貫遵紀守法、合規經營,在稅收、就業等方面為社會做出了突出貢獻。另外,疫情期間,孫求生向湖北疫區捐贈近30萬元的現金和醫療物資,組織公司為抗疫積極貢獻力量。對此證監會表示,上述情形將在后續的相關責任追究中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如實反映,依法處理。
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孫求生違法所得65.43萬元,并處以130.87萬元的罰款。
另據新城控股今年6月18日披露的公告,普陀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王某華有期徒刑五年。新城控股當時強調稱,目前公司管理團隊和人員結構穩定,各項經營工作正常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