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南通江海電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海股份”)發布公告稱,其于8月10日召開董事會審議了《關于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購買責任保險的議案》。
該公司指出,“為進一步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降低公司運營風險,促進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充分行使權利、履行職責,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有關規定,公司擬為公司和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購買責任險。”
從江海股份投保董責險的具體方案來看,被保險人為江海股份及該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賠償限額為1000萬美元,年度保費支出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年。
新證券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董責險熱度明顯提升?!蹲C券日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3月份以來咨詢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明顯增加,自4月份以來,越來越多上市公司發布投保方案,但整體來看,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投保比例仍然很低,整體不足10%。業內人士認為,這與我國的法律環境,投資者權益保護意識,以及董責險在實踐中的表現等因素都有關系,但今年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的熱度明顯升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