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連發生的沈陽“12·2”高層商住樓火災和重慶“1·1”高層居民樓火災,暴露出小區私家車違章停車占用消防車通道延誤火災撲救問題。1月3日,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通告》,并公布舉報途徑及處理方式。
1月3日至4日,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開展消防車通道集中清查緊急行動,各地以消防救援站、專職消防隊為主干力量,發動公安派出所、基層網格員等社會力量,采取消防車實地通行測試等方式,分片包干,開展集中清查。
據廣東消防介紹,近期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以消防車通道為重點的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市民發現有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行為的,可通過撥打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熱線電話96119、廣東消防違法舉報微信小程序、12345政務服務系統、廣東消防網等方式進行舉報。
法律如何處罰?
(一)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消防救援機構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建筑的管理使用單位或者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處罰;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強制拆除、清除、拖離等代履行措施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二)在消防車通道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罰。對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將依法拖離。對阻礙執行任務的消防車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給予罰款或者行政拘留處罰。
物業有何責任?
建筑的管理使用單位或者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內消防車通道應落實七項維護管理職責。
(一)劃設消防車通道標志標線,設置警示牌,并定期維護,確保鮮明醒目。
(二)指派人員開展巡查檢查,采取安裝攝像頭等技防措施,保證管理區域內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劃線停車位內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并對違法占用行為進行公示。
(三)在管理區域內道路規劃停車位,應當預留消防車通道寬度。消防車通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米,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的要求。
(四)消防車通道上不得設置停車泊位、構筑物、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消防車道與建筑之間不得設置妨礙消防車舉高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等障礙物。
(五)采用封閉式管理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應當落實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打開的保障措施,不影響消防車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對象和居民開展宣傳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車通道的危害性和違法性,提高單位和群眾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識。
(七)發現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應當及時進行制止和勸阻;對當事人拒不聽從的,應當采取拍照攝像等方式固定證據,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機構和公安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