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從“辛巴燕窩事件”中深刻體會到了“群體會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會被極端感情所打動。希望感動群體的演說家,必須出言不遜、信誓旦旦、不斷重復,絕對不以說理的方式證明任何事情”這句話的現實意義,營銷號寫的文章不管再假,再夸張,只要敢寫就有人敢信。
對于網絡上關于辛巴辛有志的傳言,小編也略微關注了一下。關于燕窩是假貨嗎?辛巴先行退一賠三合不合理?辛巴真的退款了嗎?本以為網友們會對這些問題有自己的思考,自己的判斷。直到看到許多類似《辛巴被立案調查,由于涉案金額過大,或面臨15年有期徒刑》的文章時,除了震驚,也只是感慨兩句部分人沒有是非之心罷了,但看到相關文章下的評論,才意識到我錯估了網友們的想法。
從聲明以及產品檢測報告來看,辛巴團隊這次是品控不嚴,犯了夸大宣傳的錯,產品是合格的,不存在假貨一說,但夸大宣傳確實需要被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此次燕窩飲品存在夸大宣傳,需要退一賠三;而根據《食品安全法》當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才需要退一賠十。很明顯,根據辛巴微博披露的信息,辛巴辛選方面先行退一賠三是替品牌方付的。根據澎湃新聞給出的實時賠付數據,辛巴目前正在退款中,部分消費者已拿到賠付。至于被“立案調查”?15年有期徒刑?我只能說營銷號的膽子是越來越大了,偷換概念,輿論定罪的騷操作張口就來。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不少官方媒體都親自下場辟謠。
再回顧一下“被判刑”的文章中比較有說服力的法律依據,明確指明責任承擔人是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在直播間中的鏈接店鋪歸屬于廣州“茗摯”品牌燕窩旗艦店,辛選團隊僅為代言人,自有《廣告法》約束。
事件主要責任在品牌方,輿論矛頭卻一直指著辛巴。像這種“換頭”誣陷行為不是第一次了。辛巴承諾先行退一賠三,并立即實行,積極促進賠付完成,解答網友們售后問題。品牌方逃避責任,其官方旗艦店客服對退一賠三閉口不談,就有不少營銷號“換頭”稱辛選表面一套,背面一套,辛選天貓店客服什么都不回應,引導輿論方向。
小編不是辛選粉絲,也不是給辛巴洗白,只是覺著靠著反復重復,病毒式洗腦的做法沒什么意思,事實勝于雄辯,假的就是假的,無論說多少遍都變不了真的。來源:網易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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