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抽逃出資
抽逃出資包括抽逃注冊資本和抽逃股東出資。抽逃注冊資本屬于違法犯罪行為,這不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債權人,因此法律嚴令禁止,情節嚴重的還構成犯罪。
抽逃行為發生在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抽逃出資行為發生在公司成立前,即公司發起人、股東已實際出資,在經過資產評估機構、驗資機構評估、驗資并出具評估、驗資證明文件以后,在公司登記成立以前,將所出資抽逃,并騙得公司成立,那么則屬虛報出資。
股東出資以后,資產就變成了公司的財產,股東不能撤回出資的,只能通過轉讓的方式收回自己的出資,而不能直接撤回自己的資本,這是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則。如果股東撤回自己的出資,那么就屬于侵犯了公司的財產權,公司有權要求股東返還財產。這主要是為了體現現代公司制度,即公司財產公司享有所有權,公司財產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東。股東在出資結束后,出資即成為公司財產,為公司所有,股東個人再抽逃資金就成了侵犯公司財產權或所有權了。
二、公司法對抽逃出資的認定
參照14年2月新修改的公司法對抽逃出資的認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二)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
(三)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四)其他方式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但如果出現法定情形(如公司連續5年有盈余不分紅、股東對合并分立等投反對票等)并經法定程序,股東請求公司收購股權,此時股東的合法權利,不是抽逃出資。
(注:取消了一種抽逃情形:法定驗資之后將出資轉出)
以上就是什么是抽逃出資,公司法對抽逃出資的認定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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