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啥?”“瞅你咋地?”
“你不喝就是看不起我!”
(資料圖)
“這口氣我實在咽不下去!”
......
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為一些瑣事而大動干戈,以為給對方一點教訓和厲害瞧瞧,就能盡顯“英雄本色”,但結果往往是自己損失慘重、悔不當初。這種“該出手時就出手”到底要付出怎樣的代價呢?通過下面這個案例告訴你答案。
宋某與郭某都是某鎮的村民,2022年7月的某一天,宋某和妻子小美一起前往樹林捉金蟬,到樹林后看到郭某正在捉金蟬。宋某和妻子小美認為樹是自己家種的,還為每棵樹都纏上了膠帶,郭某不應該來自己家種的樹上捉金蟬。因為該不該在此捉金蟬的事情,小美和郭某兩方發生爭吵,且有不文明的辱罵。宋某聽到爭吵后趕來,且與郭某在爭吵中升級為動手,雙方在打斗中都摔倒在地上,受到傷害。宋某臉上流血暈倒在地上被送往醫院,郭某頭上流血、呼吸困難被送往醫院。
經對雙方傷情鑒定:宋某面部損傷,右側肋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郭某頭部損傷,左側肋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檢察官提醒大家,打架成本很高哦!
1、打架直接成本(輕微傷)=10至20天拘留+500至1500元罰款+至少600元醫藥費。
2、打架附加成本=心情沮喪低落郁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憂+公安機關前科劣跡記錄+在升學、就業、參軍、生活等均受到嚴重影響。
3、打架民事成本=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4、打架風險成本=輕傷: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經濟賠償+社會家庭影響;重傷以上: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經濟賠償+社會家庭嚴重影響。
打架斗毆經常由雞毛蒜皮的小事引發,雙方都在氣頭上時,往往不計后果,大打出手,矛盾雙方往往逞一時之氣,管不住“口”,管不住“手”。遇到爭執時,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要沖動,每回沖動前,想想上面的成本公式,提醒自己“沖動是魔鬼”。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遇到對方情緒激動,有傷人意圖時,一定要及時避開傷害,并及時報警,切忌用武力解決。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要珍惜自由、健康和生命,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呂紹端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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