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解決急迫困難的司法救助金,被不當使用怎么辦?近日,江門市依托“檢察+金融”服務模式,建立國家司法救助金托管機制,切實解決上述難題,為民辦實事。今后,對于未成年人和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江門市兩級檢察機關將分期發放救助金,確保??顚S?。
江門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黎歡瓊表示,“發放到手只是第一步,救助款能否真正用于他們的基本生活和學習開支,這才是我們最關心的事。”
為此,江門市人民檢察院與中國農業銀行江門分行簽訂司法救助金代理業務,創新“檢察+金融”服務模式。在新模式下,對于未成年人和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銀行將按照檢察院劃賬指令,直接向被救助人指定賬戶分期發放救助金,防止救助金被不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