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聯合江西省財政廳出臺《關于做好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受災群眾集中安置工作。
《指導意見》明確,要按照“精準化安置、封閉化管理、網格化服務、規范化建設”的目標,打造集中安置點“十有”(有標識、有飯吃、有水喝、有床睡覺、有物資、有地方洗澡、有醫護人員、有秩序、有臺賬、有心理疏導)標準,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
《指導意見》圍繞加強規范管理、完善生活設施、健全管理制度、強化安全措施、用心高效服務、完善服務保障等六個方面工作任務進行了明確。
《指導意見》明確,要科學選址、精準安置。要以安全為前提,優先安置在轄區學校、醫院、村(社區)委員會、公共場館、企業廠房等具備一定生活條件的場所,對集中安置人員較小的可安排至賓館、招待所等。堅決避開災害易發點、安全生產隱患點等區域,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同時,完善設施、精準保障。集中安置盡量以固定場所為主,在無固定場所使用時可集中搭建帳篷或活動板房;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安全檢查、飲食標準等制度,確保食品加工制作場所環境衛生整潔;提供必要的降溫或保暖設施,設置男女浴室和簡易更衣室;設置醫療室(點),配備醫護人員和常用藥品,做好集中受災群眾安置點防疫防治和消毒工作。
此外,嚴格落實進出登記和動態管理的人員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接收和配發程序明確、臺賬清楚、手續完善的物資管理制度,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點實行樓長制,實行網格化管理制度。要設立治安維護室,落實治安值班人員,防范發生違法犯罪事件。針對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點須成立安置點指揮部,并設立安置管理、應急保障、醫療保障、后勤服務、衛生保潔、安全維穩、宣傳引導、志愿服務等8個工作組,完善組織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