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專業機構鑒定,南京海關所屬新生圩海關在入境人員攜帶行李中查獲的一批皮制品,為爬行綱鱷目物種的動物皮制品,屬于瀕危野生動物制品。
據悉,新生圩海關關員在對入境人員攜帶行李進行檢查時,發現其中違規攜帶疑似鱷魚皮制錢包2個、皮帶1條,重量為920克。經送樣鑒定,確認為爬行綱鱷目物種皮制品。鱷目物種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的列明物種,實行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目前,海關已依法對其實施進一步處置。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等規定,除合法持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外,禁止貿易、攜帶、郵寄珍貴稀有野生動植物物種及產品進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