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騙子,你快報警!”看到微信里自己信任的“高富帥”投資達人發出這樣的示警,南京市民蔣女士(化姓)嚇出一身冷汗。她正打算將賣房子得來的60余萬元投入對方此前推薦的一個投資平臺里,看到提醒立刻報了警。
昨天,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一起電信詐騙案件,及時發出預警的詐騙團伙成員丁某獲得法院輕判,同案的幾名主犯則被依法從重處罰,最重的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并處罰金6萬元。
誤入歧途,女大學生畢業后加入電詐團伙
被告人丁某出生于1995年,2019年時她剛剛大學畢業,經前同事介紹進入了一家投資公司,工作中,丁某被要求在微信上以男性的身份與眾多女性聊天,在微信朋友圈中維持投資成功的“高富帥”形象。
入職一個多月后,丁某從一名離職同事處接到專屬“客戶”,公司又給了她一套詳細的話術,包括如何套取對方經濟狀況、如何暗示自己可以代為投資等。
2019年年底,面對一名被害人聲稱自己要賣房,繼續投資60多萬時,丁某主動向對方示警:“不要繼續投資了,我們是騙子,你趕緊報警!”隨后微信拉黑了這名被害人,自己也離開了詐騙團伙。
騙子團伙的“老總”聯系不上丁某,又從其他人處得知丁某向被害人預警后,因為擔心被抓,在平臺上將該名被害人的大部分投資款退回,并解散團隊逃散。但沒過多久,南京警方將這個詐騙團伙的9人全部抓獲。
及時預警,二審獲得法院正面評價減輕處罰
一審判決中,丁某作為詐騙案的從犯,且涉案金額超過20萬元,被判處了3年以上有期徒刑。丁某認為,自己的預警行為應當被正面評價,且有積極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
丁某向被害人坦承犯罪并發出預警的行為,在實踐中非常少見,如何正確評價丁某的預警行為,在法理和情理上存在一定沖突。
雖然丁某的行為依法不能構成犯罪中止、自首、立功、主動退贓等法定量刑情節,但她作為剛畢業的大學生,誤入詐騙團伙,在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個月后迷途知返,自行脫離詐騙團伙,主動向被害人坦承犯罪并提醒被害人報警,有效阻止被害人進一步被誘騙投資60余萬元,還幫助另一名被害人及時挽回被騙款項14余萬元,進而直接導致本案案發,使公安機關及時破獲該電信詐騙團伙。丁某的預警行為體現了其內心向善的一面,主觀惡性不深,客觀上,在詐騙團伙的破獲及被害人的經濟挽損方面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審法院經開庭審理、組織專家學者論證會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座談征求意見,合議庭多次評議和法官會議多次討論后,認為應對丁某從輕、減輕處罰,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
從重打擊電信詐騙,“懸崖勒馬”為時不晚
今年以來,全市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共審結電信網絡詐騙一審案件158件,主要包括“游戲殺豬盤”“冒充公檢法”“網絡平臺刷單”等詐騙形式,判決人數73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被告人78人,判處罰金共計1721.2萬元。
審判中,法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于電信網絡詐騙團伙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和骨干分子,負責租用辦公場所、購買投資平臺、招聘培訓新人、安排碼商提現等工作者依法從嚴懲處。對于參與時間相對較短、詐騙數額相對較低或從事輔助性工作并領取少量報酬的從犯,結合其社會危害程度,主觀惡性、認罪悔罪表現等情節,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個案判決釋放司法善意,以期引導曾經或正在參與電信網絡詐騙的行為人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主動投案,幫助被害人及時止損,任何時候的幡然悔悟,司法機關都會給予正面的法律評價。
法官同時提醒大學生在找工作時注意防范,對于刷單、高薪、兼職客服等語焉不詳的工作機會提高警惕,求職時注意甄別山寨招聘網站和虛假招聘網頁,要全面詳細了解職位情況,發現可疑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另外,群眾對于“殺豬盤”等詐騙形式要提高識別能力,不要隨意給陌生人轉賬匯款,不要隨意泄露個人信息,不要隨意出租出借銀行卡、手機卡,提高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甄別能力,筑牢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