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手機APP未經允許讀取用戶信息的現象越來越受到關注。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即將滿一個月,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結了一起APP未經許可監測、讀取手機剪貼板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APP運營公司被判向用戶出具書面道歉聲明。
手機用戶林某在使用“好購”公司運營的“好購”APP時發現,該APP存在未經用戶同意,監測、收集手機剪貼板信息的情形。
林某認為,剪貼板可以存儲身份證號、手機號、照片等涉及隱私的個人信息,但“好購”APP的《隱私政策》并無收集手機用戶剪貼板上信息的相關說明,也未履行告知提醒義務征得用戶同意,侵害了其個人信息權益及隱私權,故將該公司訴至廣州互聯網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刪除未經許可收集的信息、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精神損失一元。
“好購”公司辯稱,為了提升用戶體驗,“好購”APP需獲取剪貼板數據,但僅將符合格式要求的數據上傳到網絡服務器,分析并匹配對應的商品,如有對應的商品則進行跳轉,如無對應的商品,則丟棄不存儲。
經法院審理查明,“好購”APP的《隱私政策》關于“用戶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中,列舉的APP擬收集的用戶信息和APP權限內容都未包含剪貼板信息。
結合鑒定意見和“好購”公司的答辯,廣州互聯網法院認定,“好購”公司作為APP的實際運營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未向林某主動告知監測、讀取剪貼板信息的情況,且未經林某許可,存在過錯,依法應向林某承擔侵權責任。最終,法院判決,“好購”公司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林某出具書面道歉聲明,駁回林某的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