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聯合印發《江西省城市內澇治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快推進城市內澇治理,提高城市韌性,提出到2025年歷史上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易澇積水點全面消除,新城區不再出現“城市看海”現象。
2025年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易澇積水點全面消除
《方案》提出,2022年6月,各城市完成現有非系統性易澇積水點整治;2023年底,各城市基本完成重點易澇區域整治;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排水防澇能力顯著提升,內澇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應對城市內澇防治標準內的降雨,老城區雨停后能夠及時排干積水,低洼地區防洪排澇能力大幅提升,歷史上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易澇積水點全面消除,新城區不再出現“城市看海”現象;在超出城市內澇防治標準的降雨條件下,城市生命線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礎設施功能不喪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全省海綿城市建設達到國家有關要求。
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進一步完善,排水防澇能力與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總體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澇現象。
建設海綿城市促進源頭減排新增改造排水設施
《方案》指出,要優化城市排水防澇規劃,實施生態空間治理與修復,建設海綿城市促進源頭減排,推進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加強削峰調蓄設施與排澇通道建設,實施防洪提升與易澇隱患排除工程。
在城市建設和更新中留白增綠,結合空間和豎向設計,優先利用自然洼地、坑塘溝渠、園林綠地、廣場等實現雨水調蓄功能,做到一地多用。新城區要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確定雨水徑流控制目標。老城區要在城市更新中融入海綿城市建設理念,修繕及利用歷史傳統排水防澇設施,采取生態治理措施開展內澇治理。老舊小區要因地制宜建設屋頂綠化、植草溝、旱溪、干濕塘等設施,控制源頭雨水徑流。
以問題為導向,制定消除方案和年度計劃,逐步消除管網空白區,新建排水管網原則上應盡可能達到國家建設標準的上限要求。“十四五”時期,江西省23個城市中心城區完成新增和改造排水管網總長度3000公里以上。
流域聯合防洪調度易澇積水點布設智能化感知終端
《方案》提出,汛前要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清疏養護排水設施。加強安全事故防范,防止窨井傷人等安全事故,對車庫、地下室、地鐵等地下空間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
建立健全城區水系、排水管網與周邊江河湖庫等“聯排聯調”的運行管理模式。加強河流、雨情信息共享,建立流域聯合防洪調度機制,統籌流域和重點區域,提升調度管理水平。
建立完善城市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整合各部門相關信息,實現排水管渠信息化、賬冊化管理,并進行動態更新。在排水設施關鍵節點、易澇積水點布設必要的智能化感知終端設備,運用數字模擬、水力模型、在線監測和無線通信等先進技術,滿足不同層次的在線監測、巡查養護、運行維護、規劃評估、災情研判、預警預報、防汛調度、應急搶險等功能需要。到2025年末,江西省23個城市要基本建立城市綜合管理信息平臺。
將內澇治理納入城市政府工作績效考核體系
《方案》指出,城市人民政府作為內澇治理工作的主體責任人,明確部門職責,形成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將內澇治理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體系。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城市內澇治理資金投入,統籌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城市防洪經費等支持城市內澇治理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強資金績效管理,探索建立“按效付費”等資金安排機制,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將城市內澇治理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范圍。探索供水、排水和水處理等水務事項全鏈條管理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加強城市內澇治理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加快實施一批重大項目建設,做到竣工一批、在建一批、開工一批、儲備一批。將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改造與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水環境治理等有機結合,優化各類工程的空間布局和建設時序安排,避免反復開挖、“馬路拉鏈”、“遍地開花”。強化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把控工程質量,建立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