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及省民政廳分別印發《關于健全廣東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廣東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實施方案》,從省直部門及省、市、縣、鎮街四級職責分工對低收入人口認定范圍、監測方法、監測程序、常態化救助幫扶等作了明確規定。
上述文件明確,到2021年底前,全面建成廣東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基本構建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格局;到2025年前,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持續完善,實現對低收入人口的信息匯聚、常態監測、快速預警和精準救助。
健全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排查
文件明確,要在全省范圍內對低收入人口進行動態監測的前提是確定低收入人口的對象和范圍。低收入人口監測對象和范圍包括: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等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支出型困難人口、其他低收入人口共5類人群。
“目前廣東已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對象覆蓋400多萬名低收入人口,正在開展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確定對象和范圍后,如何精準定位服務?文件明確提出,省民政廳需依托廣東省底線民生信息化核對管理系統,建立全省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數據庫,對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家庭、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支出型困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開展監測,并推動信息共享。
文件指出,該基本信息數據庫將由全省各相關部門協同聯動更新。相關部門需按職責將有關低收入人口信息(涵蓋鄉村振興、教育、人社、民政、司法、住建、衛健、應急、醫保等9個部門14類專項救助對象以及工會、殘聯、婦聯掌握的4類特殊困難群體)上傳至省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此外,根據文件內容,全省各地原則上每年需要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將符合條件的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范圍,并全面推進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等審核確認流程信息化,進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關鍵詞:分級預警
4檔顏色信號劃分
推動精準救助幫扶
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數據庫的建設是基礎。文件指出,數據庫建立后,將進一步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
該平臺將通過選取影響個人或家庭經濟狀況較大、指向性較強的關鍵性因素,構建多維度、多方位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指標體系,并在此基礎上推動監測信息共享。
文件指出,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指標體系由家庭支出驟增、家庭收入驟減、人口變化監測以及群眾反映、部門轉介救助等因素構成。
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將根據如上各項監測指標綜合賦分計算結果,采用紅、橙、黃、藍4檔顏色信號劃分預警等級,并形成相應預警信息直達式反饋至鄉鎮(街道)。
“接收到預警信息后,各鄉鎮(街道)需要開展入戶核查處理。”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據文件要求,各地鄉鎮(街道)需根據預警信息嚴重程度,及時完成入戶核查。
在核查過程中,重點應放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基本生活救助,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等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急難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上,并完成入戶信息登記。
對于符合基本生活救助的,各地鄉鎮(街道)直接給予辦理;對符合專項救助條件的,需推送至相關部門辦理,并支持引導志愿服務組織、社會愛心人士開展扶貧濟困志愿服務。
此外,相關部門實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后,需及時向監測信息平臺定期反饋救助辦理進度和結果,共同做好部門間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共享和同步更新。
■鏈接
五類低收入人口
監測對象和范圍
低保對象: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家庭或個人。
特困人員:按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
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鎮低保標準的1.5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支出型困難人口:也可稱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稱為支出型困難家庭。各地可以將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占家庭年可支配總收入60%的家庭納入支出型困難家庭。
其他低收入人口: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或者人員。
低收入人口
動態監測指標體系
家庭支出驟增監測指標:殘疾等級變化、門特門慢報銷、大病保險報銷、是否有新生入學以及是否有全日制技工院校學生或全日制大專、本科學生等情況;
家庭收入驟減監測指標:遭遇意外事故、居住地遭遇災害、登記失業以及社保斷繳或停止繳納等情況;
人口變化監測指標:死亡、出生、結婚、離婚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