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發文征求支持和規范境內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的意見
中新社北京9月18日電 (記者 夏賓)中國央行、國家外匯管理局18日對外發布《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定”),并在關于規定的起草說明中稱,規定旨在建立統一的本外幣境外貸款政策框架,支持和規范境內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以更好滿足境外企業資金需求,切實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同時,對境內銀行境外貸款相關的跨境資金流動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切實做好風險防范。
據悉,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建立本外幣一體化的境內銀行境外貸款政策框架;二是進一步拓展境內銀行境外人民幣貸款業務范圍;三是對境內銀行境外貸款相關的跨境資金流動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四是明確境內銀行展業要求,做好風險防范。
針對目前本外幣境外貸款政策差異較大、跨境人民幣貸款政策分散且限制較多的格局,規定將境外人民幣和外匯貸款業務納入統一政策框架,同時鼓勵境內銀行以本幣開展境外貸款業務。明確境內銀行基于真實跨境貿易辦理的貿易融資不納入本規定管理范疇,以體現對跨境貿易結算的支持。
在跨境資金流動管理上,規定結合各行一級資本凈額及境外貸款業務開展情況,設置了境外貸款余額上限,通過調整境外貸款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實現跨境資金流動逆周期管理。對一級資本凈額(外國銀行境內分行按營運資金計)在20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境內銀行,額外給予20億元人民幣的初始額度。(完)【編輯:黃鈺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