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7日電 (記者 阮煜琳)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17日通報指出,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有色集團)發現,其下屬中國有色(寧夏)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公司)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落實,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法違規建設生產。
東方公司下屬鉭業公司生產中產生的甲基異丁基酮廢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督察發現,鉭業公司擅自將2017年至2019年期間產生的約4500個甲基異丁基酮廢包裝桶作為普通廢鐵,分3批非法出售給沒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石嘴山市亞峰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為了掩飾其非法處置危險廢物行為,鉭業公司于2021年6月偽造與原料供應商南京卓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簽訂的包裝桶回收協議和《寧夏東方鉭業有限公司危險廢物交接確認臺賬(甲基異丁基酮包裝桶)》(2016年至2020年),并偽造原公司安全生產部門員工的簽字,試圖讓危險廢物交接確認臺賬更加“逼真”,性質十分惡劣。
督察發現,2008年8月,鉭業公司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高純氧化鈮(每年30噸)和高純氧化鉭(每年15噸)2條生產線,并于2009年11月建成投產,違法生產至今。
督察發現,東方公司下屬企業普遍落實環境管理責任不到位,對污染治理設施疏于管護,甚至敷衍應付督察。該公司電腦中的《粉體分廠設備運行巡檢記錄》和《設備運行維護記錄》兩份文檔均為2021年8月督察進駐前夕創建,隨后打印下發至班組填寫,但運維人員填寫的卻是2021年1月至9月之間的設備巡檢和維護記錄,存在明顯造假行為。
督察組指出,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完)【編輯:張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