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銀川10月19日電 (記者 李佩珊)10月19日,寧夏銀川市教育局聯合市審批服務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下發《關于做好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審批和法人登記工作。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意味著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
《通知》要求銀川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進一步摸清校外培訓機構底數、辦學內容、存量課程、從業人員等情況,相關情況抄送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督促引導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清算,積極申請審批和登記,為穩妥推進審批和登記工作提供支持。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培訓機構違規行為和存在費用糾紛等,要及時通報審批和登記機關,并妥善處置,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同時,銀川各縣(市)區要按照不同類型、情況采取相應的辦法進行審批和登記,不宜照搬民辦學校設立、注銷和登記的申請材料重新審批和登記,在不損害家長、學生和債權人利益,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完成財產清算確權和明確權利和義務的前提下,采用靈活的登記、審批方式,采取放寬驗資要求、注銷公告時限和一窗受理、并聯審批等方式優化服務。校外培訓機構取得非營利性學校辦學許可證、終止辦學和變更辦學內容后,要督促其務必于7個工作日內申請注銷或變更營業執照。
此外,《通知》還要求銀川各縣(市)區要明確監管職責,對于以教育咨詢、文化傳播、校外托管、自主學習等名義進行學科類培訓的違規行為,要明確監管部門或組織聯合執法。對于未選擇非營利性法人登記,又不停止培訓活動的,在規定期限內終止其辦學資格。
銀川各縣(市)區教育部門應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建立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機構,發揮監管平臺、資金監管賬戶和基層網格化管理機制作用,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完)【編輯:朱延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