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24日電 (記者 杜燕)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福義在今天舉行的發布會上表示,進入藥店有發熱癥狀的購藥人員,停止銷售“四類藥品”,引導至發熱門診就醫。對購買“四類”藥品人員,北京全市藥店嚴格按照規定流程,做好銷售實名登記,確保登記信息完整、真實、準確、可追溯,并及時向區政府指定的疫情防控部門上報信息。對違規藥店實施最嚴厲的處罰。
王福義表示,面對嚴峻復雜的疫情形勢,北京市藥監局進一步升級藥店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充分發揮藥店前沿“哨點”作用:
——對進入藥店有發熱癥狀的購藥人員,停止銷售“四類藥品”,引導至發熱門診就醫?!八念愃幤贰卑ㄍ藷?、止咳、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也可稱為“一退一止兩抗”藥品?!八念愃幤贰钡墓δ苤髦沃饕槍Πl熱、咳嗽、乏力等,這些癥狀和新冠肺炎病毒引起的初期癥狀相似。
北京市藥監局已督促指導全市藥店在店面張貼“新冠肺炎11種癥狀及附近發熱門診地址”提示,引導出現相關癥狀人員及時到發熱門診就醫。
——全面加強購買“四類”藥品信息登記、上報、回訪的閉環管理。10月1日至今,北京全市藥店共登記、上報“四類”藥品購藥信息79萬余條,監測體溫超過37.3度人員3000余人次。對購買“四類”藥品人員,全市藥店嚴格按照規定流程,做好銷售實名登記,確保登記信息完整、真實、準確、可追溯,并及時向區政府指定的疫情防控部門上報信息。
各區市場監管、醫療防疫、社區防控等各部門協作配合,確保購藥信息登記、上報、回訪實現閉環管理。
——進一步梳理“四類”藥品清單,全面指導藥店銷售工作。北京市藥監局下發含小柴胡顆粒、秋梨潤肺膏、炎可寧片等645種“四類”藥品參考目錄,要求全市藥店根據實際經營品種情況,建立“四類藥品”店內銷售清單,施行“一店一清單”,并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確保每名店員熟悉目錄、熟知清單、熟練登記和上報信息。
——加強督導檢查和稽查執法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違規藥店實施最嚴厲的處罰。各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以“四個最嚴”為根本導向,堅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建立常態化督導檢查機制,對轄區藥店逐一清查,特別是要認真核對檢查藥品購銷記錄,防止藥店瞞報、漏報。對檢查中發現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堅決予以停業整改;對“四類藥品”銷售信息不登記或登記不全、不報告或報告不及時的,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
王福義表示,下一步,該局將繼續與市場、衛健、公安等部門密切協作,從嚴從緊做好疫情防控和監測“哨點”各項工作。同時,提示市民在藥店購買藥品時要自覺配合工作人員測溫、驗碼、詢問、登記,如實提供信息。
在同一場發布會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緒宏通報,2021年10月17日至20日,昌平區宏福苑西區“德盛康大藥房十一分店”負責人楊某、宏福苑小區“高遠百康大藥房”負責人王某嫻,在向確診病例陳某林、劉某敏多次出售退熱、止咳、感冒、咽痛咽干類藥品過程中,未依照規定,要求購買人進行“健康寶”掃碼登記、體溫測量,未進行藥品銷售信息實名登記,造成新冠疫情傳播危險。目前,公安機關已分別對楊某、王某嫻刑事立案偵查。
北京警方提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北京市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各單位需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對相關人員進行健康監測、提示和衛生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和提供相關服務的單位,應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對就診的感冒發熱人員和購買感冒、退熱藥品的人員信息,按規定登記、報告。
(完)【編輯:王詩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