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26日電 (記者 杜燕)鼓勵外商投資經營性成人類教育培訓機構、向外資開放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在通州文化旅游區允許外商投資文藝表演團體……今天,北京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北京市”兩區”辦專職副主任劉梅英在一場發布會上介紹,北京將暫時調整實施部分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規定,為北京“兩區”建設的相關開放措施落地實施提供法治保障,為北京市高水平推進“兩區”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據介紹,10月18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同意在北京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批復》(國函〔2021〕106號,以下簡稱《批復》),受到各界廣泛關注。
劉梅英表示,《批復》共涉及9項開放措施,其中2020年批復的《示范區方案》中新提出的開放措施5項,此前三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方案中,經國務院批準納入示范區建設框架下繼續實施的開放措施4項。9項開放措施涉及6個領域的內容:
教育領域1條,即由北京市制定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經營性成人類教育培訓機構、支持外商投資舉辦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具體管理辦法。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3條,即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海淀園取消信息服務業務(僅限應用商店)外資股比限制;在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和示范園區取消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僅限為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等增值電信業務外資股比限制;向外資開放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1條,即允許在京設立并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旅行社從事除臺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游業務。
衛生和社會工作1條,即放寬外商捐資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準入。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2條,即在通州文化旅游區,允許外商投資文藝表演團體(須由中方控股);允許外商投資音像制品制作業務(限于在北京國家音樂產業基地、中國北京出版創意產業園區、北京國家數字出版基地內開展合作,中方應掌握經營主導權和內容終審權)。
建筑業1條,即允許北京市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范圍、實施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等工程建設領域審批制度改革。
劉梅英表示,《批復》的印發標志著“兩區”方案中涉及的開放措施落地實施依據更為充實,北京進一步深化服務業擴大開放的法治保障也更為堅實有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