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沈陽10月28日電 (李晛)據沈陽市政府新聞辦28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消息,沈陽市醫療保障局、沈陽市財政局、沈陽市民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2022年度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工作也即將開始。
沈陽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崔俊在會上表示,城鄉居民醫保實行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機制。與個人繳費相比,在整個居民醫保的籌資結構中,政府補助占了大頭,而且補助標準逐步提高。
據悉,2021年政府補助在2020年標準基礎上,每人再增加30元,達到580元。參保人員中,城鄉低保、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特困、重度殘疾(二級及以上)人群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補助,本市就讀的在校學生每人補助達到780元,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每人補助達到970元。2022年度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本市就讀的在校學生每人200元,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每人390元,其中低收入家庭成員個人繳費部分的60%由財政進行補助。
另外,談及今年的參保政策有什么新變化?沈陽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居民參保部負責人郭陽介表示,今年取消了原來的斷保、新參保的參保人員在集中參保期繳納下一年度保費設置待遇等待期的政策,規定了只要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在集中參保期繳納下一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從次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醫保待遇。因此為了不影響自己的醫保待遇,參保人員應及時繳費醫保費用。
同時,為避免對參保人員的重復政府補助,規定了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轉換為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的(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員除外),應按自然年度進行轉換,可在本年度12月份開始繳納職工醫保費用,次年1月1日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確保參保人員待遇無縫銜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