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發文規范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行為 嚴防利益輸送風險
中新社北京1月14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銀保監會14日對外公布了《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官方稱,此舉旨在進一步加強關聯交易監管,規范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行為,防范利益輸送風險。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中國銀行業保險業快速發展,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引發風險暴露的情況不斷顯現,通過隱匿關聯關系、設計復雜交易結構、利用子公司違規提供資金等方式規避監管、套取利益等問題時有發生,甚至引發重大風險,為彌補制度短板,有必要進一步修訂完善關聯交易的有關監管規定。
此次《辦法》吸收整合銀行業保險業兩方面制度優勢,既統一關聯交易管理規則,又兼顧不同類型機構特點,力爭實現監管標準一致性基礎上的差異化監管。這份文件強調,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維護公司經營獨立性,提高市場競爭力,控制關聯交易的數量和規模,重點防范向股東及其關聯方進行利益輸送風險,避免多層嵌套等復雜安排。
對通過復雜交易結構或借助通道業務向關聯方進行利益輸送、規避監管等違規行為,《辦法》設置禁止性規定,要求機構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和穿透監管原則,優化關聯方和關聯交易識別,加強對表外、資管、同業等重點領域關聯交易管理。
在差異化監管方面,《辦法》明確監管部門可以根據銀行保險機構的公司治理狀況、關聯交易風險狀況、機構類型特點等對銀行保險機構適用的關聯交易監管比例進行設定或調整,在防范風險前提下,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同時,銀保監會還強調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對銀行授信類、保險資金運用類、信托資金投資等與資金相關的高風險關聯交易分別設定比例限額,調降了保險資金運用類比例上限,部分指標降幅達到40%,著力防范向大股東提供融資的亂象問題。
據悉,《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近期官方將配發實施通知,明確過渡期安排。(完)